【 場地管理暨使用規範 】

臺中刑務所演武場(簡稱道禾六藝文化館)於 2010 年 11 月修復完工,至今已有近 100 年的歷史,2004年登錄為臺中市歷史建築,為管理與維護此一全民共有、共享的文化場域,臺中刑務所演武場管理權責單位-道禾教育基金會-臺中刑務所演武場工作團隊,茲提臺中市文化資產處設立「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演武場」場地管理暨使用規範,敦請各使用單位及工作人員於本場地使用期間同意並遵守以下管理暨使用規範:

壹、管理規範

一.為加強管理「歷史建築臺中刑務所演武場」所提供使用之活動場地,以期發揮功效並達到完善的管理及利用,特訂定本規範。
二.本園區所提供使用之活動場地僅供藝術文化、學術研討、教育課程與訓練活動為主之藝文活動及展覽之用,謝絕一切喧鬧性活動之申請。
三.本規範所指之活動場地包括:惟和館、心行館、傳習館及大樹平臺空間及其它戶外全區。
四.經同意後,如本園區場地有急切需要收回自用時,得事先商請申請單位改期使用,取消時將無息退還已繳場地費。
五.於非上班時間,借用本園區各活動場地,若需使用各項視聽設備,並需管理人員在場協助設備之使用時,請於租用器材表上註明,其相關器材使用與人力協助之費用須另計。
六.上班時間,借用本園區活動場地,若需使用各項視聽設備,請於租用器材表上註明清楚並需經管理人員事先指導其操作方法始可使用,不得擅自啟用,如需接裝其它電化設備,應會同管理人員辦理,並於申請時一併提出。
七.本園區室內場地,若有餐飲需求,除需事先向管理單位申請,並獲得許可同意後方始進行,否則一律禁止攜帶非本園區販賣之食物及飲料進入。
八.借用場地應愛惜使用,各種硬體設備倘有毀損,得視損壞情形要求賠償;如需額外佈置,應於申請表中註明並徵得同意,使用完畢後應負責清理並恢復原狀。
九.活動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租借:(一)違反國家政策或法令者。(二)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三)活動可能損壞場地各項設施,本單位認為不宜使用者。(四)其他經本單位認為不宜使用者。
十.租借申請經管理單位核准而有下列情形者,本園區應即停止或延期使用,申請者不得提出異議或要求補償:(一)遇颱風來襲或不可抗力之天災,臺中市政府宣佈停課或停班時。(二)上級機關或本單位因不可預知之情事需使用場地。(三)活動內容與申請用途不符或將場地轉讓他人使用。(四)以集會或其他名義從事營利、不法活動者。
十一. 申請者所舉辦之活動及展覽,其內容須保證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著作權及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有違反願接受糾正或停止使用。

貳、使用規範:

一.為保護此園區木造歷史建物,本園區嚴禁以下幾種物品及遵守相關規定:
1. 嚴禁使用任何火種(煙火)及禁菸於室內外空間
2. 為了維護演武場等莊嚴室內空間,請人員保持安靜,切勿喧嘩、奔跑及飲食
3. 進入本園區室內請脫鞋並於戶外擺放整齊
4. 隨時保持本園區室內、外環境清潔
5. 不得擅自在本園區各處塗寫、噴漆、書刻或張貼等破壞損毀行為
二.為保護此園區建物空間、戶外花園的完整性,借用團隊/單位須事先與管理單位溝通現場佈置平面圖,並依照本管理單位提出之要求來配合調整。
三.場地使用期間(含進場、撤場)借用/團隊須與管理單位一同維護本園區的整潔與遊客的參觀權益,並事先取得本園區相關清潔動線與其他管理資訊。
四.施工期間借用團隊/單位須區隔獨立施工動線,並安排人員全程留守監督施工安全,且以不影響遊客的安全、安寧為原則,進行場地佈置與施工。並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標示物,註明「活動施工中,請勿進入」等標示,以免本園區遊客誤闖造成傷亡。
五.場地使用期間(含進場、撤場)借用團隊/單位所有車輛與人員進出,須受本園區相關規範,如有車輛入場或卸貨必要,另向本園區管理單位申請進場許可。
六.場地使用期間(含進場、撤場)借用團隊/單位應共同維護此園區一草一木、一磚一瓦的完整性,嚴禁於建物牆面與結構上使用黏土(粉土牆)、膠帶、圖釘、釘槍、掛勾等附著性工具,並確保活動結束當天,即將場地回復至原先之狀態,如有毀損,借用團隊/單位同意修復並負賠償責任。
七.借用團隊/團隊並於活動前二週,提供管理單位以下資訊:
1. 活動名稱與活動期間。
2. 活動海報、DM 等宣傳品各二份。
八.借用團隊/單位於活動結束後 7 天內,提供管理單位以下資訊:
1. 活動紀錄照/劇照電子檔/活動影像(光碟或 MV 廣告)
2. 媒體報導
九.借用團隊/單位同意每日指派人員於現場協助活動期間之管理工作,並提供管理單位, 當天活動的參與人次。

 

※112年度之攝/錄影申請辦法依據臺中市文化資產處之中市文資古字第1120001726號函辦理。
※關於各項規範敬請參閱網站公告或洽詢館方工作人員,並請協助留意與遵守,若有任何問題歡迎洽詢 道禾教育基金會 電話 04-2375-9366,謝謝。

 

                                                                                                                                                                             

【道禾六藝文化館園區場地申請租借流程】
1.寄送申請表
請於道禾六藝文化館網站下載「場地租借申請表」(本頁下方)

>下載申請表格「場地租借申請表
>填寫完畢
>掃描後寄至信箱 sixarts33@gmail.com 或傳真04-23756113
>館方進行審核(約5-7個工作天)審核結果將於信件中回覆

2.預約場勘
請電話預約場勘時間,提供場勘單位負責人連絡方式。
3.審核通過
收到核准通知,溝通簽約日期與時間,進行簽約(含場地管理暨使用規範)。
最晚於場地使用日前14天, 繳交30%場地租借訂金費用(匯款證明或告知匯款日期、帳號後5碼)。場地使用日當天,繳交保證金並繳清場地租用費尾款。

場租金額(一萬元為級距) 保證金金額(三千元為級距)
10,000元以內 3,000元
10,001元~20,000元以內 6,000元
20,001元~30,000元以內 9,000元
30,001元~40,000元以內 12,000元

4.進撤場溝通
於場地使用日前7天,雙方進行進撤場工程協調,包含日期、時間、工程動線。
5.進場
入園前請預先電話通知,並依館區規定進行進場作業。
6.活動進行
請拍攝活動照片,供活動結案紀錄。
7.撤場
入園撤場前請預先電話通知,並依館區規定進行撤場作業。
8.驗收
活動使用結束後,場地復原並經館方檢查無損,於驗收後,當日退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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